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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团体标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在深圳市标准化协会申请立项,联合深圳市世和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协会、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佳保安全职业培训学校、深圳天九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大合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团体标准。

        目前,《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进入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3月12日前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征求意见反馈表以E-mail形式反馈给深圳市标准化协会秘书处,感谢贵单位对标准化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函告。

 

        联系人:满女士,电话:0755-82770165

        邮箱:SZAS_1983@163.com

 

        附件:

              1.《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

              2.《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征求意见反馈表

              4.关于团体标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征求意见的函_已签章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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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团体标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业快速发展,但由于准入门槛低服务机构“鱼龙混杂”,规模普遍较小,管理水平、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与企业需求、政府要求相差较大,行业内低价同质竞争现象比较突出,已经影响到安全生产服务市场的健康长远发展。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向深圳市标准化协会秘书处提出团体标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的立项申请。

        根据《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专家评估审核,同意《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审核通过,现予以批准立项。请有关单位尽快开展工作,征集参编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关于批准团体标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立项的通知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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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团体标准《行业协会发展贡献值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测评行业协会在规范市场行为、引领行业发展、助力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中的贡献,构建一套科学、精准、便捷、高效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值测评指数体系,深圳市民政局在深圳市标准化协会申请立项,起草了《行业协会发展贡献值指标体系》团体标准。

        目前,《行业协会发展贡献值指标体系》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进入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3月4日前将《行业协会发展贡献值指标体系》征求意见反馈表以E-mail形式反馈给深圳市标准化协会秘书处,感谢贵单位对标准化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函告。

 

        附件:

               1.《行业协会发展贡献值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2.《行业协会发展贡献值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行业协会发展贡献值指标体系》征求意见反馈表

               4.关于团体标准《行业协会发展贡献值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的函

 

        联系人:满女士,电话:0755-82770165

        邮箱:SZAS_1983@163.com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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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人口密集、消费场景高度集中,共享充电宝已成为公共场所和商业空间中广泛应用的便民服务设施,在满足公众用电需求、提升城市服务便利化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随着行业规模扩张和应用场景延伸,设备投放、计费规则、服务质量、信息告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日益突出。目前大湾区内各城市在行业管理要求、服务规则及消费者保护实践上仍存在差异,现行标准在跨区域适用性、服务一致性及新业态治理方面明显滞后,亟须通过统一规范破解协同瓶颈。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珠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肇庆市消费者委员会、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汕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汕尾市消费者委员会、湛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茂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13家消委会作为联合发起单位,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作为牵头立项单位,联合深圳竹芒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街电科技有限公司、挚享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倍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电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澳家网络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澳门特别行政区)、袋鼠有限公司(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多家单位共同向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的立项申请。

        根据联盟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秘书处已对《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开展查新工作,符合立项要求,并于2026年2月10日提交联盟执行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查。经联盟执行委员会投票表决,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审核通过,现予以立项。

        请各编制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编制和研究工作,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关于批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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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智能适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需求日益增长智慧养老作为破解养老难题的关键路径,亟须依托智能设备互联互通提升服务能级,精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生活需求。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人口流入核心区域,正面临户籍与非户籍老年人口同步增长、养老服务需求多元紧迫的双重挑战。在大湾区率先开展集成创新、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示范模式,服务国家统一大市场建设大局,引领智慧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标准项目旨在制定统一技术规范,推动智能养老设备协同运作,实现跨品牌、跨型号设备的数据互通与功能互操作。通过构建集成化互联互通平台,为老年人提供覆盖健康监测、紧急呼叫、生活协助等场景的全链条、个性化服务,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的精准性与效率。

      2026年1月,中标智信科技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信安所、北京宸科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向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智能适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的立项申请。

      根据联盟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秘书处已对《智能适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开展查新工作,符合立项要求,并于2026年2月12日提交联盟执行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查。经联盟执行委员会投票表决,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智能适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审核通过,现予以立项。

      请各编制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编制和研究工作,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关于批准《智能适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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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智慧社区养老评价规范》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战略,破解当前大湾区内社区养老服务标准不统一、资源不互通、服务不同步、评价不互认等瓶颈问题,亟须构建湾区一体化、高品质、可持续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立足粤港澳大湾区社区养老的实际场景与发展需求,通过统一评价规则、规范服务要求、强化资源协同,推动大湾区社区养老服务跨区域对接、能力互认、资源共享,对提升湾区社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促进湾区养老事业协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与示范价值。

        制定本标准旨在构建一套系统、科学、可操作的评价体系,用于全面评估与引导智慧社区在养老领域的建设水平与服务能力,通过标准化手段推动信息技术与社区养老服务深度融合,促进社区资源整合与协同,提升居家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与安全感,重点解决当前智慧社区建设中存在的服务落地难、资源整合弱、数据不互通、评价无依据等突出问题。

        2026年2月3日,中标智信科技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北京宸科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向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智慧社区养老评价规范》的立项申请。

        根据联盟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秘书处已对《智慧社区养老评价规范》开展查新工作,符合立项要求,并于2026年2月12日提交联盟执行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查。经联盟执行委员会投票表决,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智慧社区养老评价规范》审核通过,现予以立项。

       请各编制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编制和研究工作,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关于批准《智慧社区养老评价规范》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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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智慧养老机构评价规范》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战略,推动大湾区养老服务领域标准互认、服务互通、技术协同,打破区域间标准不一、评价缺位、数据孤岛、服务脱节的现实壁垒,助力大湾区养老服务一体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实际需求,通过统一评价规则、规范服务要求、打通技术协同路径,推动大湾区内养老机构资源共享、服务联动、优势互补,为构建区域一体化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关键标准支撑,对提升大湾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促进湾区养老事业协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与示范价值。

        制定本标准旨在构建一套符合区域发展实际、具有引领性的智慧养老机构综合评价体系,通过标准化手段系统评估与引导养老机构的智慧化建设与服务能力,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深度融合、规范应用与价值释放,助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新质生产力培育,重点解决技术应用与需求脱节、重硬件轻服务、数据安全风险等突出问题。

        2026年2月3日,中标智信科技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北京宸科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老人院等多家单位共同向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智慧养老机构评价规范》的立项申请。

        根据联盟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秘书处已对《智慧养老机构评价规范》开展查新工作,符合立项要求,并于2026年2月12日提交联盟执行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查。经联盟执行委员会投票表决,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智慧养老机构评价规范》审核通过,现予以立项。

        请各编制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编制和研究工作,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关于批准《智慧养老机构评价规范》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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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大湾区团体标准《无人驾驶航空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国建筑物数量快速增长,火灾救援面临严峻挑战。火灾突发时,建筑物内部环境复杂、消防设施易失效,导致救援响应滞后、处置效能受限,而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为新技术装备,已成为提升消防救援能力、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支撑。

        当前,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中的应用已成行业趋势,但该领域缺乏统一标准规范,在飞行操作、人员资质、流程管控、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存在指引空白,导致跨区域、跨主体协同困难,安全风险隐患突出。

        为填补行业空白,落实我国“低空经济”发展战略,推动应急消防装备现代化建设,由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低空经济标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作为牵头单位,联合深圳市低空经济科技学会、深圳市消防救援局、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中国联通(香港)创新研究院、联通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研究院、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澳门低空经济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了团体标准《无人驾驶航空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应用指南》。

        现该标准进入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3月12日前将《无人驾驶航空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以邮件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联系人,感谢您的支持!

 

        联系人:谢小敏

        联系电话:0755-22662304

        邮箱:szstandards@163.com

 

        附件1:《无人驾驶航空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附件2:《无人驾驶航空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应用指南》编制说明

        附件3:《 无人驾驶航空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应用指南 》征求意见反馈表

        附件4:关于征求团体标准《无人驾驶航空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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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无人驾驶航空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应用指南》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深入推进,高层、地下及大跨度建筑日益增多,建筑结构与功能日趋复杂,火灾救援面临火场态势感知难、内攻风险高、决策信息滞后等现实挑战。传统救援手段在复杂场景下存在信息获取时效性不足、作业安全风险较高等局限。在此背景下,加快特种无人驾驶航空器等智能化装备的研发应用与体系化部署,以科技赋能应急救援,完善现代化应急救援体系,推动相关标准制定工作。

        为此,由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牵头,联合深圳市低空经济科技学会、深圳市消防救援局、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中国联通(香港)创新研究院、联通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研究院、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澳门低空经济协会、龙岗区低空经济产业推进工作专班、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深圳市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深圳市南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综合时空网络与装备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深圳鹏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纵横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创源(西安)技术有限公司、重庆中岳航空航天装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深圳市大数据研究院、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格物感知(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广东省互联网协会、深圳技术大学等多家单位,共同向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无人驾驶航空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应用指南》的立项申请。

        根据联盟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秘书处已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应用指南》开展查新工作,符合立项要求,并于1月26日提交联盟执行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查。经联盟执行委员会投票表决,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无人驾驶航空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应用指南》审核通过,现予以立项。

        请各编制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编制和研究工作,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关于批准《无人驾驶航空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应用指南》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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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团体标准《行业协会发展贡献值指标体系》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内外关于社会组织评估体系的探讨主要是个体组织的绩效评价以及项目结果的评估,目前缺少综合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来考察社会组织对国家或地区在经济和社会的贡献值。基于以上原因,深圳市民政局向深圳市标准化协会秘书处提出团体标准《行业协会发展贡献值指标体系》的立项申请。

        根据《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专家评估审核,同意《行业协会发展贡献值指标体系》审核通过,现予以批准立项。

        请有关单位尽快开展工作,征集参编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关于批准团体标准《行业协会发展贡献值指标体系》立项的通知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