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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粤港澳大湾区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超高层建筑密集,建筑幕墙工程体量巨大、技术复杂程度高。区域内频繁的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以及临海高盐雾腐蚀环境,对建筑幕墙的抗风揭性能、防腐蚀能力、外开启窗防坠落、连接件耐久性等提出了极高要求。然而,当前粤港澳三地在建筑幕墙领域缺乏一部统一的专业技术规范,导致设计、施工、检验与运维管理标准不统一,管理层决策困难,协调难度大,施工与运营成本高。近五年来建筑幕墙坠落事故在沿海地区时有发生,高空安全风险日益突出,亟须通过统一规范破解三地技术协同瓶颈,提升幕墙工程整体质量与公共安全水平。

         深圳市建筑门窗幕墙学会作为牵头立项单位,联合香港建筑幕墙装饰协会有限公司、澳门金属结构协会、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幕墙门窗分会等多家单位,共同向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粤港澳大湾区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立项申请。

         根据联盟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秘书处已对《粤港澳大湾区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开展查新工作,符合立项要求,并于2026年4月15日提交联盟执行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查。经联盟执行委员会投票表决,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粤港澳大湾区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审核通过,现予以立项。

请各编制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编制和研究工作,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关于批准《粤港澳大湾区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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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团体标准《信息技术 量子计算 云平台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当前量子计算技术已从硬件研发迈向云端服务与应用探索阶段,粤港澳大湾区量子计算云平台快速发展,但服务性能指标、可靠性度量、用户体验评价等方面缺乏统一标准,存在用户选型难、跨平台对比难、服务质量保障难等问题,制约了技术落地与产业发展。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支撑国家量子科技发展战略落地,规范量子计算云平台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大湾区量子计算资源高效配置与跨境协同发展,抢占国际量子计算标准制定先机,由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香港理工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单位共同研制的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团体标准《信息技术 量子计算 云平台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已在深圳市标准化协会立项。

        目前,《信息技术 量子计算 云平台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进入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信息技术 量子计算 云平台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征求意见反馈表以E-mail形式反馈给深圳市标准化协会秘书处,感谢贵单位对标准化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函告。

 

联系人:张梦如

电话:18026942267,0755-83260398

邮箱:SZAS_1983@163.com

 

附件:1.《信息技术 量子计算 云平台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

           2.《信息技术 量子计算 云平台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信息技术 量子计算 云平台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征求意见反馈表

                     4.关于团体标准《信息技术 量子计算 云平台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的函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

2026年4月30日

关于批准团体标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通用要求》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当前,大湾区硬件基础设施正加速互联互通,但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质量管控软件仍存在规则壁垒,三地在检测标准、方法程序乃至管理文化上的差异,已成为制约一体化进程的无形断点。为填补这一空白,在尊重三地现有法律框架的基础上,提炼区域质量检测的最大公约数,为所有参建方搭建共通的质量管理语言,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太科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坪山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深圳市房屋安全与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学会、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坪山安居有限公司、香港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中港建设项目管理研究中心、澳门工程师学会、澳门发展及质量研究所、粤港澳大湾区环保建设总会、深圳市天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建五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邦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共同向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提出大湾区团体标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通用要求》的立项申请。

        根据联盟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秘书处已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通用要求》开展查新工作,符合立项要求,并于2026年4月3日提交联盟执行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查。经联盟执行委员会投票表决,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通用要求》审核通过,现予以立项。

        请各编制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编制和研究工作,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关于批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通用要求》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_已签章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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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人才评价等级规范(征求意见稿)》湾区团体标准 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构建科学、系统、动态适配且具有区域共识的人才评价规范,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三地规则衔接与人才协同创新,切实解决行业人才供需对接不畅、培养方向模糊、流动配置效率低下、区域协同创新受限等痛点,由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工业互联网委员会提出,深圳职业技术大学作为牵头单位,联合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香港理工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单位共同起草了大湾区团体标准《生成式人工智能人才评价等级规范》。目前,该标准草案稿经多次修改,已形成征求意见稿,进入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请各有关单位、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结合行业实际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需求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4月27日前,将《生成式人工智能人才评价等级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起草单位联系人。感谢您的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生成式人工智能人才评价等级规范(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

  2.《生成式人工智能人才评价等级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3.《生成式人工智能人才评价等级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4.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人才评价等级规范(征求意见稿)》湾区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联系人:易海博

联系电话:0755-26019523

邮箱:SZAS_1983@163.com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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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团体标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粤港澳三地共享充电宝消费权益与服务质量,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由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珠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汕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汕尾市消费者委员会、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湛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茂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肇庆市消费者委员会发起,并联合深圳市标准化协会、深圳竹芒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街电科技有限公司、挚享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聚充充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倍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电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袋鼠有限公司(香港)、澳家网络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澳门)、广东省终端快充行业协会、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香港电器及电子设备回收协会和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多家单位共同起草了大湾区团体标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目前,该标准草案稿经多次修改,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现该标准进入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以E-mail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联系人,感谢您的支持!

特此函告。

 

联系人:王星瑶

联系电话:18026942267

邮箱:SZAS_1983@163.com

 

附件1:《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

附件2:《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附件4:关于征求团体标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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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壁湾区,畅行无忧:粤港澳大湾区《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团体标准首次研讨会顺利举办,聚焦跨境服务新突破

导语

       2026年3月12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主办,深圳市标准化协会承办的粤港澳大湾区《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团体标准首次研讨会成功召开。来自粤港澳13个城市的消费者委员会代表、共享充电宝行业头部企业及专业机构齐聚一堂,线下线上协同参会,重点聚焦打破区域壁垒,构建全域统一的跨境共享充电服务新生态。

   

   【痛点直击:跨境流动受阻,标准亟待统一】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深入,居民跨城出行日益频繁,对于共享充电宝的跨境消费需求也大大增加。然而,粤港澳三地在充电宝行业的服务规则和管理方式存在显著差异,“借还难、收费乱、跨境无法通用”成为阻碍共享资源跨域流动的实际痛点。收费不透明、押金难退还、异地归还障碍及客服响应滞后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湾区居民的跨境消费体验。因此,以标准化手段打破区域壁垒,推动构建全域统一、公开透明的服务准则,不仅是解决当前行业乱象的关键,更是实现共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核心亮点:三大举措打通跨境服务“任督二脉”】

       本次标准制定旨在以标准化手段破解跨境难题,具有鲜明的跨境协同特色:

       跨区域协同研制,兼顾三地适用性:标准由深圳、澳门、广州、珠海、汕头、佛山、汕尾、东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等粤港澳13地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发起,研制之初便充分考量大湾区跨区域适用需求。起草工作组专门赴香港、澳门开展实地调研,深入走访运营企业及服务点位,系统梳理三地行业运行差异,确保标准能真正落地于跨境场景。

       聚焦“跨境使用”核心诉求,消除流通障碍:针对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跨境使用”问题,标准草案进行了重点规范。通过统一借还流程、收费标准及同品牌设备兼容性要求,致力于实现“一地借,湾区还”的便捷体验,解决因三地规则不一导致的归还障碍和押金退还迟滞问题。

       多方共建共研,确保跨境落地实操性:广泛吸纳搜电、街电、怪兽、美团、聚充充、小电、倍电、享小电等共享充电宝头部企业及三地行业协会参与,结合跨境运营实际,对设备安全、信息保护及消费纠纷处理(特别是跨境纠纷)作出具体规范,确保标准不仅“写得出来”,更能“用得下去”。

【成效展望:标准引领,护航湾区高品质消费】

       会上,十二地市消费者组织代表共同签署了《广东省十二地市消费者组织消费投诉异地处置工作协议》,标志着湾区消费维权协同工作进入新阶段,也为《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的落地实施奠定了协同基础。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表介绍,标准草案将重点解决跨境使用中的同品牌设备兼容、费用结算及维权协作等关键问题。

       与会代表对草案进行了充分研讨,围绕共享充电宝及机柜的产品安全合规、淘汰更新、容量限制、回收处理等方面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规范建议,同时结合企业实际运营情况与消费者反馈,对借还服务流程、押金退还、客服响应、设备可用率、数据存储等相关内容的量化指标进行了协调统一,兼顾合规性与实操性,确保标准科学合理、贴合行业实际需求。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夏毅总结会议,强调要坚持为民初心、强化湾区协同和突出务实管用,高质量完成湾区标准的编制工作,确保此项标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粤港澳三地都能够认可和复制推广。

       下一步,起草工作组将加快完善草案,推动标准尽早发布,让共享充电宝成为连接粤港澳三地便民服务的“无缝纽带”,进一步优化跨境消费体验,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环境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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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智能养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等三项团体标准研讨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进一步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紧扣“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适老化改造与产品推广的任务部署,系统推进全方位、多元化、可持续的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由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智能适老化产业委员会于2026年3月11日在深圳举办《智能养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等三项团体标准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信息

        (一)会议名称:《智能养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等三项团体标准研讨会

        (二)会议时间:2026年3月11日(星期三)13:00—17:00

        (三)会议地点:深圳市深港国际科技园E座210中会议室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智能适老化产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广州银发产业创新中心、中标智信科技研究院

        支持单位:中国标准化协会家居建材质量专委会、广东省养老服务业协会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国家适老化产业标准化政策解读;

        (二)启动《智能适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智慧养老机构服务评价》《智慧社区养老服务评价》三项团体标准编制工作并介绍标准相关情况;

        (三)研讨三项团体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及标准协同推进路径;

        (四)听取养老机构、企业代表及相关单位意见建议,部署下一步标准工作。

        四、参会人员

        相关部门领导,国家实验室、检测机构代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养老服务机构、适老化产品生产及相关企业代表。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选派相关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参会,于2026年3月8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反馈至会议承办单位。

        (二)会议不收取参会费用,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

                1.关于《智能养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等三项团体标准研讨会的通知

                2.关于召开《智能养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等三项团体标准研讨会报名回执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智能适老化产业委员会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2月26日

(联系人:刘尧,联系电话:1358180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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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大湾区团体标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草案)》参编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粤港澳大湾区及广东省其他城市人口密集、消费场景高度集中,共享充电宝已成为区域内重要的便民服务设施,在满足公众用电需求、提升城市服务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但随着行业规模持续扩张,收费透明度不足、售后服务不规范、用户信息保护不到位等问题日益凸显,且区域内各城市在行业管理、服务规则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差异,现行规范跨区域适用性不足,已成为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

        此前,由深圳市消委会牵头制定的《深圳市共享充电宝行业自律公约》已取得显著成效,公约落实率达93.58%,投诉处理成功率达93.2%,行业年投诉量同比下降39.7%,为大湾区及广东省其他城市统一标准编制提供了重要实践参考。为突破地域限制、整合区域资源,2026年2月,深圳、澳门、广州、中山、佛山、珠海、江门、肇庆、东莞、汕头、汕尾、湛江、茂名等13地消委会,携手深圳市标准化协会、深圳竹芒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街电科技有限公司、挚享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倍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电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澳家网络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澳门)、袋鼠有限公司(香港)、广东省终端快充行业协会、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等多家主流共享充电宝企业及专业协会,正式启动共享充电宝湾区标准编制工作,拟于2026年10月14日“世界标准日”发布并同步申请纳入“湾区标准”清单,推动粤港澳三地统一落地实施,打造更高水平的粤港澳大湾区及广东省消费生态。

        为切实提升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扩大标准行业影响力,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标准参编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信誉良好,并且重视标准化工作,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

        (二)起草人熟悉标准相关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专业素养,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

        (一)参编单位列入起草单位名单;

        (二)参编单位指定的标准起草人列入标准起草人名单;

        (三)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能够共享本单位在本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提供给起草组参考。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义务

        (一)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积极参加相关调研,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三)起草单位应为标准编制调查研究、起草研制等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联系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填写《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见附件),于3月12日前发送至以下联系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部长:王星瑶,联系电话:18026942267,电子邮箱:SZAS_1983@163.com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李敏霞,联系电话:0755-82524271,电子邮箱:tsb@sz315.org

 

        附件:

                1.关于征集大湾区团体标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草案)》参编单位的通知

                2.附件: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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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人口密集、消费场景高度集中,共享充电宝已成为公共场所和商业空间中广泛应用的便民服务设施,在满足公众用电需求、提升城市服务便利化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随着行业规模扩张和应用场景延伸,设备投放、计费规则、服务质量、信息告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日益突出。目前大湾区内各城市在行业管理要求、服务规则及消费者保护实践上仍存在差异,现行标准在跨区域适用性、服务一致性及新业态治理方面明显滞后,亟须通过统一规范破解协同瓶颈。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珠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肇庆市消费者委员会、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汕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汕尾市消费者委员会、湛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茂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13家消委会作为联合发起单位,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作为牵头立项单位,联合深圳竹芒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街电科技有限公司、挚享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倍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电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澳家网络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澳门特别行政区)、袋鼠有限公司(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多家单位共同向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的立项申请。

        根据联盟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秘书处已对《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开展查新工作,符合立项要求,并于2026年2月10日提交联盟执行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查。经联盟执行委员会投票表决,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审核通过,现予以立项。

        请各编制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编制和研究工作,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关于批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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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智能适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需求日益增长智慧养老作为破解养老难题的关键路径,亟须依托智能设备互联互通提升服务能级,精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生活需求。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人口流入核心区域,正面临户籍与非户籍老年人口同步增长、养老服务需求多元紧迫的双重挑战。在大湾区率先开展集成创新、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示范模式,服务国家统一大市场建设大局,引领智慧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标准项目旨在制定统一技术规范,推动智能养老设备协同运作,实现跨品牌、跨型号设备的数据互通与功能互操作。通过构建集成化互联互通平台,为老年人提供覆盖健康监测、紧急呼叫、生活协助等场景的全链条、个性化服务,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的精准性与效率。

      2026年1月,中标智信科技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信安所、北京宸科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向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智能适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的立项申请。

      根据联盟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秘书处已对《智能适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开展查新工作,符合立项要求,并于2026年2月12日提交联盟执行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查。经联盟执行委员会投票表决,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智能适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审核通过,现予以立项。

      请各编制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编制和研究工作,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关于批准《智能适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