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粤港澳大湾区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超高层建筑密集,建筑幕墙工程体量巨大、技术复杂程度高。区域内频繁的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以及临海高盐雾腐蚀环境,对建筑幕墙的抗风揭性能、防腐蚀能力、外开启窗防坠落、连接件耐久性等提出了极高要求。然而,当前粤港澳三地在建筑幕墙领域缺乏一部统一的专业技术规范,导致设计、施工、检验与运维管理标准不统一,管理层决策困难,协调难度大,施工与运营成本高。近五年来建筑幕墙坠落事故在沿海地区时有发生,高空安全风险日益突出,亟须通过统一规范破解三地技术协同瓶颈,提升幕墙工程整体质量与公共安全水平。

         深圳市建筑门窗幕墙学会作为牵头立项单位,联合香港建筑幕墙装饰协会有限公司、澳门金属结构协会、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幕墙门窗分会等多家单位,共同向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粤港澳大湾区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立项申请。

         根据联盟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秘书处已对《粤港澳大湾区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开展查新工作,符合立项要求,并于2026年4月15日提交联盟执行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查。经联盟执行委员会投票表决,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粤港澳大湾区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审核通过,现予以立项。

请各编制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编制和研究工作,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关于批准《粤港澳大湾区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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