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团体标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业快速发展,但由于准入门槛低服务机构“鱼龙混杂”,规模普遍较小,管理水平、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与企业需求、政府要求相差较大,行业内低价同质竞争现象比较突出,已经影响到安全生产服务市场的健康长远发展。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向深圳市标准化协会秘书处提出团体标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的立项申请。

        根据《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专家评估审核,同意《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审核通过,现予以批准立项。请有关单位尽快开展工作,征集参编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关于批准团体标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立项的通知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

2026年2月4日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