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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人才评价等级规范(征求意见稿)》湾区团体标准 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构建科学、系统、动态适配且具有区域共识的人才评价规范,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三地规则衔接与人才协同创新,切实解决行业人才供需对接不畅、培养方向模糊、流动配置效率低下、区域协同创新受限等痛点,由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工业互联网委员会提出,深圳职业技术大学作为牵头单位,联合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香港理工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单位共同起草了大湾区团体标准《生成式人工智能人才评价等级规范》。目前,该标准草案稿经多次修改,已形成征求意见稿,进入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请各有关单位、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结合行业实际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需求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4月27日前,将《生成式人工智能人才评价等级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起草单位联系人。感谢您的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生成式人工智能人才评价等级规范(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

  2.《生成式人工智能人才评价等级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3.《生成式人工智能人才评价等级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4.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人才评价等级规范(征求意见稿)》湾区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联系人:易海博

联系电话:0755-26019523

邮箱:SZAS_1983@163.com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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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团体标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粤港澳三地共享充电宝消费权益与服务质量,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由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珠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汕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汕尾市消费者委员会、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湛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茂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肇庆市消费者委员会发起,并联合深圳市标准化协会、深圳竹芒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街电科技有限公司、挚享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聚充充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倍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电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袋鼠有限公司(香港)、澳家网络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澳门)、广东省终端快充行业协会、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香港电器及电子设备回收协会和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多家单位共同起草了大湾区团体标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目前,该标准草案稿经多次修改,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现该标准进入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以E-mail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联系人,感谢您的支持!

特此函告。

 

联系人:王星瑶

联系电话:18026942267

邮箱:SZAS_1983@163.com

 

附件1:《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

附件2:《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附件4:关于征求团体标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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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壁湾区,畅行无忧:粤港澳大湾区《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团体标准首次研讨会顺利举办,聚焦跨境服务新突破

导语

       2026年3月12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主办,深圳市标准化协会承办的粤港澳大湾区《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团体标准首次研讨会成功召开。来自粤港澳13个城市的消费者委员会代表、共享充电宝行业头部企业及专业机构齐聚一堂,线下线上协同参会,重点聚焦打破区域壁垒,构建全域统一的跨境共享充电服务新生态。

   

   【痛点直击:跨境流动受阻,标准亟待统一】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深入,居民跨城出行日益频繁,对于共享充电宝的跨境消费需求也大大增加。然而,粤港澳三地在充电宝行业的服务规则和管理方式存在显著差异,“借还难、收费乱、跨境无法通用”成为阻碍共享资源跨域流动的实际痛点。收费不透明、押金难退还、异地归还障碍及客服响应滞后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湾区居民的跨境消费体验。因此,以标准化手段打破区域壁垒,推动构建全域统一、公开透明的服务准则,不仅是解决当前行业乱象的关键,更是实现共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核心亮点:三大举措打通跨境服务“任督二脉”】

       本次标准制定旨在以标准化手段破解跨境难题,具有鲜明的跨境协同特色:

       跨区域协同研制,兼顾三地适用性:标准由深圳、澳门、广州、珠海、汕头、佛山、汕尾、东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等粤港澳13地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发起,研制之初便充分考量大湾区跨区域适用需求。起草工作组专门赴香港、澳门开展实地调研,深入走访运营企业及服务点位,系统梳理三地行业运行差异,确保标准能真正落地于跨境场景。

       聚焦“跨境使用”核心诉求,消除流通障碍:针对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跨境使用”问题,标准草案进行了重点规范。通过统一借还流程、收费标准及同品牌设备兼容性要求,致力于实现“一地借,湾区还”的便捷体验,解决因三地规则不一导致的归还障碍和押金退还迟滞问题。

       多方共建共研,确保跨境落地实操性:广泛吸纳搜电、街电、怪兽、美团、聚充充、小电、倍电、享小电等共享充电宝头部企业及三地行业协会参与,结合跨境运营实际,对设备安全、信息保护及消费纠纷处理(特别是跨境纠纷)作出具体规范,确保标准不仅“写得出来”,更能“用得下去”。

【成效展望:标准引领,护航湾区高品质消费】

       会上,十二地市消费者组织代表共同签署了《广东省十二地市消费者组织消费投诉异地处置工作协议》,标志着湾区消费维权协同工作进入新阶段,也为《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的落地实施奠定了协同基础。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表介绍,标准草案将重点解决跨境使用中的同品牌设备兼容、费用结算及维权协作等关键问题。

       与会代表对草案进行了充分研讨,围绕共享充电宝及机柜的产品安全合规、淘汰更新、容量限制、回收处理等方面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规范建议,同时结合企业实际运营情况与消费者反馈,对借还服务流程、押金退还、客服响应、设备可用率、数据存储等相关内容的量化指标进行了协调统一,兼顾合规性与实操性,确保标准科学合理、贴合行业实际需求。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夏毅总结会议,强调要坚持为民初心、强化湾区协同和突出务实管用,高质量完成湾区标准的编制工作,确保此项标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粤港澳三地都能够认可和复制推广。

       下一步,起草工作组将加快完善草案,推动标准尽早发布,让共享充电宝成为连接粤港澳三地便民服务的“无缝纽带”,进一步优化跨境消费体验,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环境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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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智能养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等三项团体标准研讨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进一步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紧扣“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适老化改造与产品推广的任务部署,系统推进全方位、多元化、可持续的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由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智能适老化产业委员会于2026年3月11日在深圳举办《智能养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等三项团体标准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信息

        (一)会议名称:《智能养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等三项团体标准研讨会

        (二)会议时间:2026年3月11日(星期三)13:00—17:00

        (三)会议地点:深圳市深港国际科技园E座210中会议室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智能适老化产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广州银发产业创新中心、中标智信科技研究院

        支持单位:中国标准化协会家居建材质量专委会、广东省养老服务业协会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国家适老化产业标准化政策解读;

        (二)启动《智能适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智慧养老机构服务评价》《智慧社区养老服务评价》三项团体标准编制工作并介绍标准相关情况;

        (三)研讨三项团体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及标准协同推进路径;

        (四)听取养老机构、企业代表及相关单位意见建议,部署下一步标准工作。

        四、参会人员

        相关部门领导,国家实验室、检测机构代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养老服务机构、适老化产品生产及相关企业代表。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选派相关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参会,于2026年3月8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反馈至会议承办单位。

        (二)会议不收取参会费用,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

                1.关于《智能养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等三项团体标准研讨会的通知

                2.关于召开《智能养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等三项团体标准研讨会报名回执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智能适老化产业委员会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2月26日

(联系人:刘尧,联系电话:1358180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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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大湾区团体标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草案)》参编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粤港澳大湾区及广东省其他城市人口密集、消费场景高度集中,共享充电宝已成为区域内重要的便民服务设施,在满足公众用电需求、提升城市服务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但随着行业规模持续扩张,收费透明度不足、售后服务不规范、用户信息保护不到位等问题日益凸显,且区域内各城市在行业管理、服务规则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差异,现行规范跨区域适用性不足,已成为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

        此前,由深圳市消委会牵头制定的《深圳市共享充电宝行业自律公约》已取得显著成效,公约落实率达93.58%,投诉处理成功率达93.2%,行业年投诉量同比下降39.7%,为大湾区及广东省其他城市统一标准编制提供了重要实践参考。为突破地域限制、整合区域资源,2026年2月,深圳、澳门、广州、中山、佛山、珠海、江门、肇庆、东莞、汕头、汕尾、湛江、茂名等13地消委会,携手深圳市标准化协会、深圳竹芒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街电科技有限公司、挚享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倍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电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澳家网络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澳门)、袋鼠有限公司(香港)、广东省终端快充行业协会、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等多家主流共享充电宝企业及专业协会,正式启动共享充电宝湾区标准编制工作,拟于2026年10月14日“世界标准日”发布并同步申请纳入“湾区标准”清单,推动粤港澳三地统一落地实施,打造更高水平的粤港澳大湾区及广东省消费生态。

        为切实提升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扩大标准行业影响力,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标准参编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信誉良好,并且重视标准化工作,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

        (二)起草人熟悉标准相关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专业素养,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

        (一)参编单位列入起草单位名单;

        (二)参编单位指定的标准起草人列入标准起草人名单;

        (三)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能够共享本单位在本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提供给起草组参考。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义务

        (一)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积极参加相关调研,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三)起草单位应为标准编制调查研究、起草研制等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联系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填写《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见附件),于3月12日前发送至以下联系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部长:王星瑶,联系电话:18026942267,电子邮箱:SZAS_1983@163.com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李敏霞,联系电话:0755-82524271,电子邮箱:tsb@sz315.org

 

        附件:

                1.关于征集大湾区团体标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草案)》参编单位的通知

                2.附件: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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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人口密集、消费场景高度集中,共享充电宝已成为公共场所和商业空间中广泛应用的便民服务设施,在满足公众用电需求、提升城市服务便利化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随着行业规模扩张和应用场景延伸,设备投放、计费规则、服务质量、信息告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日益突出。目前大湾区内各城市在行业管理要求、服务规则及消费者保护实践上仍存在差异,现行标准在跨区域适用性、服务一致性及新业态治理方面明显滞后,亟须通过统一规范破解协同瓶颈。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珠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肇庆市消费者委员会、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汕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汕尾市消费者委员会、湛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茂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13家消委会作为联合发起单位,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作为牵头立项单位,联合深圳竹芒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街电科技有限公司、挚享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倍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电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澳家网络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澳门特别行政区)、袋鼠有限公司(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多家单位共同向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的立项申请。

        根据联盟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秘书处已对《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开展查新工作,符合立项要求,并于2026年2月10日提交联盟执行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查。经联盟执行委员会投票表决,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审核通过,现予以立项。

        请各编制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编制和研究工作,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关于批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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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智能适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需求日益增长智慧养老作为破解养老难题的关键路径,亟须依托智能设备互联互通提升服务能级,精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生活需求。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人口流入核心区域,正面临户籍与非户籍老年人口同步增长、养老服务需求多元紧迫的双重挑战。在大湾区率先开展集成创新、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示范模式,服务国家统一大市场建设大局,引领智慧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标准项目旨在制定统一技术规范,推动智能养老设备协同运作,实现跨品牌、跨型号设备的数据互通与功能互操作。通过构建集成化互联互通平台,为老年人提供覆盖健康监测、紧急呼叫、生活协助等场景的全链条、个性化服务,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的精准性与效率。

      2026年1月,中标智信科技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信安所、北京宸科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向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智能适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的立项申请。

      根据联盟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秘书处已对《智能适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开展查新工作,符合立项要求,并于2026年2月12日提交联盟执行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查。经联盟执行委员会投票表决,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智能适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审核通过,现予以立项。

      请各编制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编制和研究工作,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关于批准《智能适老设备互联互通技术要求》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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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智慧社区养老评价规范》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战略,破解当前大湾区内社区养老服务标准不统一、资源不互通、服务不同步、评价不互认等瓶颈问题,亟须构建湾区一体化、高品质、可持续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立足粤港澳大湾区社区养老的实际场景与发展需求,通过统一评价规则、规范服务要求、强化资源协同,推动大湾区社区养老服务跨区域对接、能力互认、资源共享,对提升湾区社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促进湾区养老事业协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与示范价值。

        制定本标准旨在构建一套系统、科学、可操作的评价体系,用于全面评估与引导智慧社区在养老领域的建设水平与服务能力,通过标准化手段推动信息技术与社区养老服务深度融合,促进社区资源整合与协同,提升居家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与安全感,重点解决当前智慧社区建设中存在的服务落地难、资源整合弱、数据不互通、评价无依据等突出问题。

        2026年2月3日,中标智信科技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北京宸科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向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智慧社区养老评价规范》的立项申请。

        根据联盟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秘书处已对《智慧社区养老评价规范》开展查新工作,符合立项要求,并于2026年2月12日提交联盟执行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查。经联盟执行委员会投票表决,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智慧社区养老评价规范》审核通过,现予以立项。

       请各编制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编制和研究工作,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关于批准《智慧社区养老评价规范》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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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智慧养老机构评价规范》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战略,推动大湾区养老服务领域标准互认、服务互通、技术协同,打破区域间标准不一、评价缺位、数据孤岛、服务脱节的现实壁垒,助力大湾区养老服务一体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实际需求,通过统一评价规则、规范服务要求、打通技术协同路径,推动大湾区内养老机构资源共享、服务联动、优势互补,为构建区域一体化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关键标准支撑,对提升大湾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促进湾区养老事业协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与示范价值。

        制定本标准旨在构建一套符合区域发展实际、具有引领性的智慧养老机构综合评价体系,通过标准化手段系统评估与引导养老机构的智慧化建设与服务能力,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深度融合、规范应用与价值释放,助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新质生产力培育,重点解决技术应用与需求脱节、重硬件轻服务、数据安全风险等突出问题。

        2026年2月3日,中标智信科技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北京宸科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老人院等多家单位共同向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智慧养老机构评价规范》的立项申请。

        根据联盟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秘书处已对《智慧养老机构评价规范》开展查新工作,符合立项要求,并于2026年2月12日提交联盟执行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查。经联盟执行委员会投票表决,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智慧养老机构评价规范》审核通过,现予以立项。

        请各编制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编制和研究工作,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关于批准《智慧养老机构评价规范》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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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大湾区团体标准《无人驾驶航空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国建筑物数量快速增长,火灾救援面临严峻挑战。火灾突发时,建筑物内部环境复杂、消防设施易失效,导致救援响应滞后、处置效能受限,而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为新技术装备,已成为提升消防救援能力、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支撑。

        当前,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中的应用已成行业趋势,但该领域缺乏统一标准规范,在飞行操作、人员资质、流程管控、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存在指引空白,导致跨区域、跨主体协同困难,安全风险隐患突出。

        为填补行业空白,落实我国“低空经济”发展战略,推动应急消防装备现代化建设,由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低空经济标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作为牵头单位,联合深圳市低空经济科技学会、深圳市消防救援局、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中国联通(香港)创新研究院、联通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研究院、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澳门低空经济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了团体标准《无人驾驶航空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应用指南》。

        现该标准进入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3月12日前将《无人驾驶航空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以邮件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联系人,感谢您的支持!

 

        联系人:谢小敏

        联系电话:0755-22662304

        邮箱:szstandards@163.com

 

        附件1:《无人驾驶航空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附件2:《无人驾驶航空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应用指南》编制说明

        附件3:《 无人驾驶航空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应用指南 》征求意见反馈表

        附件4:关于征求团体标准《无人驾驶航空器建筑物消防巡查和侦察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