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印发实施最新修订的《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重新界定团体标准主导起草单位:新《细则》明确了团体标准的标准文本“前言”中排序首位的起草单位为主导单位,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项。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印发实施最新修订的《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重新界定团体标准主导起草单位:新《细则》明确了团体标准的标准文本“前言”中排序首位的起草单位为主导单位,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项。

各有关单位:
为了高效、经济地实现胚胎多种类型遗传变异的检测,胚胎植入前遗传学一体化检测技术应运而生。为确保胚胎植入前遗传学一体化检测相关产品在质量规范和标准的指导下健康发展,由山东大学牵头,联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苏州贝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序康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文大学、镜湖医院(澳门)、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苏州原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女娲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起草了大湾区团体标准《胚胎植入前遗传学一体化检测试剂盒(测序法)》。目前,该标准草案稿经多次修改,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现该标准进入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5年4月17日前将《关于征求团体标准《胚胎植入前遗传学一体化检测试剂盒(测序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以E-mail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联系人,感谢您的支持!
联系人:高媛
联系电话:15615616606
邮箱:gaoyuan@sduivf.com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5年3月18日
关于征求团体标准《胚胎植入前遗传学一体化检测试剂盒(测序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_已签章
附件1:《胚胎植入前遗传学一体化检测试剂盒(测序法)(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
各有关单位:
基于聚合酶基因序列的基因型耐药检测是目前主要使用的HIV耐药检测方法,为规范基于聚合酶基因序列的HIV基因型耐药检测及质量控制方法,以指导相关实验室获得准确的检测结果,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联合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多家单位共同起草了大湾区团体标准《基于聚合酶基因序列的HIV-1耐药突变分析技术规范》。目前,该标准草案稿经多次修改,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现该标准进入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5年4月5日前将《基于聚合酶基因序列的HIV-1耐药突变分析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以E-mail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联系人,感谢您的支持!
联系人:郝静静
联系电话:010-58900644
邮箱:haojing@chinaaids.cn
附件1:《基于聚合酶基因序列的HIV-1耐药突变分析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
附件2:《基于聚合酶基因序列的HIV-1耐药突变分析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基于聚合酶基因序列的HIV-1耐药突变分析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5年3月6日
关于征求团体标准《基于聚合酶基因序列的HIV-1耐药突变分析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_已签章
附件1:《基于聚合酶基因序列的HIV-1耐药突变分析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
各专家及工作人员:
为保证团体标准《人肠道微生物高通量测序检测解读规范》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我协会决定召开《人肠道微生物高通量测序检测解读规范》团体标准专家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3月6日(周四)下午14:00-17:00
二、会议地点
深圳市盐田区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南I区958会议室
三、联系方式
协会联系人及电话:马永超0755-83260398
邮箱:SZAS1983@163.com
会务联系人及电话:许文瀚 13660820480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
2025年2月24日
各有关单位:
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是近年来迅速发展的一项重要技术,它在基因组学、生物医学研究以及临床诊断和治疗等领域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随着测序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检测成本的降低,以及国家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精准医疗检测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石。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正在个性化医学、疾病研究和药物研发、农业科技等领域带来更多的突破和应用,强化了国民健康支撑与保障。在高通量基因检测过程中,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是一切工作的核心,而所使用试剂、耗材的质量又决定着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一个可以精准识别影响检测结果的关键试剂、耗材,确保试剂、耗材质量和性能达标,保障实验结果可靠性和准确性的试剂、耗材质检评级规则尤为重要,因此,需制定一套高通量基因测序试剂、耗材质检评级规则。
地中海贫血是一种全球高发的单基因遗传病,我国南方地区携带率尤为突出(如两广达40.8%),我国现有超3000万携带者和30万中重症患者,其防治依赖三级预防体系。传统检测方法(如PCR技术)因基因突变类型复杂(已发现超1530种变异)、覆盖有限及流程繁琐,存在漏诊误诊风险。第三代测序技术(TGS)尤其是纳米孔测序凭借有位点覆盖全面、高准确性、高通量和可实现精准基因分型的特点,可作为大规模精准地贫携带者筛查的方法应用于临床。然而,当前纳米孔测序技术尚未建立国家或团体标准,随着其推广应用,亟须制定统一规范以保障检测质量。
深圳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深圳市标准化协会秘书处提出立项申请。根据《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专家评估审核,同意《高通量基因测序试剂、耗材质检评级规则》《基于纳米孔测序技术检测地中海贫血基因》审核通过,现予以批准立项。请有关单位尽快开展工作,征集参编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
2025年2月24日
各有关单位:
智慧园区作为产业升级转型的重要载体,受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推动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标志着园区作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涵盖了先进制造业、金融服务、国际贸易、旅游文化等多个产业领域,园区数量众多,智慧化改造步伐进一步加快。
为保障和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智慧园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智慧园区的整体运营水平。由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牵头,联合深圳市创研城市管理服务技术研究院、深圳福田新一代智慧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市产业园区商会、澳门物业管理业商会、香港物业管理师学会等多家单位共同起草了大湾区团体标准《智慧园区物业服务规范》。目前,该标准草案稿经多次修改,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现该标准进入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5年3月8日前将《智慧园区物业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以E-mail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联系人,感谢您的支持!
联系人:侯晓丹
联系电话:18818279509
邮箱:houxiaodan@tagen.cn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5年2月6日
各有关单位:
孕产妇与新生儿死亡率是衡量国家或地区健康与社会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保障母婴安全因此成为妇幼健康工作的核心。当前,医疗保健机构在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等方面标准相对简单,缺乏深入细致的建设规范,导致不同助产医院在资源、技术、管理及重视程度上存在显著差异,部分医院甚至忽视执行上级规范,提供不规范的母婴保健服务,严重威胁母婴安全。鉴于此,迫切需要依据上级文件与专业规范,制定统一的母婴保健建设标准,以规范助产医疗机构的服务,确保母婴安全,并实现同质化管理。
基于以上原因,深圳市宝安区石岩人民医院于2025年1月17日向深圳市标准化协会秘书处提出团体标准《助产医院母婴保健建设规范》的立项申请。根据《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专家评估审核,同意《助产医院母婴保健建设规范》审核通过,现予以批准立项。请有关单位尽快开展工作,征集参编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
2025年1月21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4〕59号)精神,现将 2024年度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一)职称申报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3月21日。
3月21日(星期五)17时前,申报单位须在申报系统中将申报记录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在此时点前,未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的申报记录无法继续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
3月28日(星期五)17时前,申报单位需在申报系统中将退回修改的申报记录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在此时点前,退回修改的申报记录未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的,无法继续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
申报受理后,申报人须按时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星期一)17 时前,未在此时点之前缴费的,无法继续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具体操作说明详见缴费通知书。
(二)职称申报统一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点击“专技人才”-“深圳市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申报。系统申报平台的个人账号应由专业技术人才本人注册、使用和保管,出现身份证号码、姓名等核心关键信息错漏、“人照不一”等情况的,原则上不予更改。申报系统于2025年1月 21 日上午 9 时起开放。
(三)受理专业范围: 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专业分三个层次五个等级,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其中:
申报标准化专业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市从事标准化理论研究、标准制(修)订、标准实施、标准技术开发、标准化咨询和标准化管理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申报计量专业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市从事计量科学和技术研究,计量技术法规的制(修)订,计量标准的建立,计量检定、校准、检测和测试,计量管理,计量信息化,计量相关考核与咨询培训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申报特种设备专业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市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安全评价、研究、技术管理、教学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四)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514栋321 室
(五)受理咨询电话:0755-25874062、25843727
(六)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违规投诉举报受理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12333。
二、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一)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月31日。
(二)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 31 日。
(三)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通过考核认定取得职截图(Alt +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鉴于粤人社规〔2020〕33号文出台实施前考核认定工作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不受省统一安排的评审时间影响,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四)对于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报考条件执行。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五)申报人填报的资历信息、提交的申报材料时效均截止于2024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及职业资格证书等,不作为本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学历(学位)证须提交证书扫描件。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以下简称33号文)要求,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执行《广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5号)。其中:
1.符合评审破格申报条件的申报人,按照规定需由推荐人出具推荐意见的,请从系统下载《深圳市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按要求填写,连同推荐人职称证书扫描件,一并上传到系统中提交审核。
2.所提交的论文著作要求是获得现职称以来公开发表的,获得现职称之前发表的或者与申报专业不相关的不得填报提交,相应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申报人仅填报提交最能代表自身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论文著作,原则上按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论文著作条件”规定的低限篇数填报提交。论文期刊名录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期刊/期刊社”或“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输出打印后附在论文后面。发表在增刊(未备案)、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报纸、论文集的一律不予认可,所有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证明)不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所提交的论文内容原则上需被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www.wanfangdata.com.cn)、维普网(http://www.cqvip.com)其中一个网站收录。未收录的,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三)符合粤人社规〔2020〕33号文中《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有关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类型申报。
(四)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五)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六)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227号)要求,申报2024年度职称评审只需提供2024年当年度(自2024年1月1日起)的继续教育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
(七)申报人社保缴交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需要提供上传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属劳务派遣单位的,需上传劳务派遣单位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资质证明及与现工作单位的派遣协议。
(八)获得现资格后(未获得专业技术的,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开始)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的业绩成果情况,需附相应的证明材料。对于完成发包承揽关系甲乙方项目或多方合作、多人合作项目的,需列明本人承担的部分及所起的作用,同时附上合作方(多方、多人)出具或加具的证明文件。如用模糊句法表述造成理解误差的,或未附有合作方证明文件的,该项业绩成果无效。
四、申报有关事项说明
(一)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0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号)等文件精神,进入疫情防控新阶段,不再新增开展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认定;符合国家文件规定的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相应规定实行职称倾斜。对于原已认定为“一线”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执行原有职称激励政策,不实行政策“收缩”。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把关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人员界定、推荐、公示等工作,并落实后续政策待遇。评委会开展评审时,要客观评价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的岗位风险、具体业绩和实际贡献,不搞“一刀切”评审。
(二)按照《广东省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取得首次职称前,可按文件规定的范围、条件、流程申报职称。申报时,应提供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申报评审,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等条件不作为评审必要条件。回国后在境内取得的业绩成果不纳入该“绿色通道”评审的有效材料范围,可作为参考。
(三)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粤人社规〔2020〕33号文规定执行。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四)自2023年以来,全市不再统一组织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专业的初、中级职称专业知识考试。已参加 2022年标准化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且考试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2024年度职称评审时,考试成绩作为专业职称评审重要依据。具体情况请查阅《关于标准化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方式优化的通知》https://szqtc.com/sz/a/fagui/zhengyao/318.html
(五)省外来深专业技术人员凭省外合法合规取得的职称(特指非广东省各级职称管理部门核准的职称),可在我市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晋升高一级别职称。换发我省职称证书的,可根据《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申报职称重新评审。在省外(含军队、央企)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获得的职称,需上传资格证书及评审表、任职文件等材料。未上传的或上传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申报。
其以下原职称属于不予认可的情形,不能用于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
1.根据国家规定必须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职称,有关部门违反国家全国统考规定通过当地自行评审、自行组织考试等方式核发的职称证书。
2.取得职称证书核发地、核发时间与申请人实际工作所在地、实际工作经历不一致,又未能提供有效说明的。
3.按职称管理权限应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但未经委托程序自行到外省、中央单位取得职称的。
4.不具备职称评审权限的评审机构核发的职称证书。
5.实行以聘代评的单位核发的职称证书或聘任证书,其专业技术职务层级和名称不符合国家职称规范的。
6.违反国家、省职称政策的其他情形的。
(六)在我市申报职称评审时,不与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挂钩。我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申报评审的程序、标准、办法、证书等各方面,享有与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平等的权益,履行同等义务。派驻省内其他地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由法人单位委托并经派驻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
(七)在我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籍专业人才,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实行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评审程序、评审办法等与省内专业技术人才一致。其中,对于在我市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或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的外籍专业人才,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根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8号)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粤港澳大湾区港澳工程专业人才职称评价试点的工作方案》(粤人社发〔2023〕26号),符合条件的港澳专业人才可通过特定办法、特定标准、特定渠道向省高评委申报评审具体请径询省高评委。
根据《深圳市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2024年)》规定,符合条件的持有目录内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国际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
(八)实行代表作成果制度。申报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填写申报系统“业绩成果”“获奖情况”“论文、专著、会议宣读论文、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含未发表)”“专利及著作(已登记著作权)”信息项时,勾选是否代表作,最多填报3项。
(九)我省已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2024年度继续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实行。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相应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按规定视同其具备我省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申报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时,资历自职业资格评价通过日期起算。
五、职称评审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职称申报统一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点击“专技人才-深圳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申报。
申报人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承诺书、相关证书证明、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申报材料扫描件。(个人照片是作为制作职称证书的重要依据,上传正规证件照,保证照片头像向上;底色为蓝色或红色,禁止使用白底照片;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像素不小于 128×180。)
注意:个人填写申报材料提交至单位审核时,申报(审核)单位默认为社保缴交单位。如果申报单位和社保缴交单位不一致,请联系申报单位在系统中将个人加入单位预审人员名单。申报单位一经确定,在本职称评审年度不予变更。
(二)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提交的电子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三)申报单位评前公示
申报单位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情况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位置公开,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投诉举报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的问题短时间内难以核查的,可先报送评审材料并如实注明,待核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报相应评委会办公室。
(四)申报单位报送
公示结束后,申报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评委会办公室时限要求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在要求时点前,未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的,无法继续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
(五)评委会办公室评前受理审核
评委会办公室认真做好受理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报条件;(2)未使用规定表格;(3)不符合填写规范;(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送材料;(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情形。
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有关规定,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计入失信档案,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
(六)缴纳评审费用
申报人材料受理审核通过后,评委会办公室在系统生成评审费用缴纳通知书,申报人或用人单位自行在系统打印缴费通知书,按照缴费通知书指引缴纳评审费用。缴费状态将会在系统实时更新。
今年职称评审继续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评审费。
(1)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费:720元/人(高级评审费580元/人、答辩费140元/人)。
(2)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
(3)申报初级职称及申报类型为考核认定(包括中、初级)的评审费:280元/人。
(4)已参加 2022 年标准化专业知识考试且考试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2024年度相应级别的职称并缴费成功,受理通过后,申报人可在材料受理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向评委会提交 100元(原考试费)退付申请,由评委会办公室向市考试院核实后于6月30日前统一把费用退还申报人。申请人如实填写《退付申请表》(并附上银行账户复印件)并发至邮箱 1600170640@qq.com。《退付申请表》详见 https://szqtc.com/sz/a/fagui/zhengyao/318.html
(七)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评审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结合本行业人才评价特点,对申报人的品德、业绩、能力进行客观综合评价。需要答辩的申报人根据评委会办公室的通知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全部进行面试答辩,对于业绩论文等存在疑问的,以及评委会认为需经答辩才能判定水平的,也须面试答辩。
(八)申报单位组织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申报人员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要按照评委会办公室的要求,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评后公示材料,组织评后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内录入公示情况和单位意见,并打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后公示情况表》,由单位纪检(监察)或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在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到系统中,并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单位应在评审通过后一个月内完成公示,未按时完成公示的,将影响后续的证书发放及职称申报。
(九)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评委会办公室应在全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证书查询”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六、申报和审核工作要求
(一)诚信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申报人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填写《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申报人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的,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取得职称的,一经核实,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委会予以撤销。
(二)做好评前、评后双公示。申报单位要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及时上报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有义务落实“评前公示”、评审通过人员“评后公示”的“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及时调查核实。对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申报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委会组建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单位、申报人对评前公示和评后公示情况拍照或截屏保留备查。
七、本通知未作明确事项,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4〕59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5号)
2.深圳市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专业(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职称评审-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
3.深圳市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专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一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
深圳市质量工程师学会
2025年1月15日
各有关单位:
颈肩综合征的易罐疗法在临床应用时,常面临实践与操作上的较大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这不仅削弱了治疗效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还可能为患者增添不必要的安全风险和身心痛苦。鉴于此,迫切需求建立一套严谨、科学且切实可行的易罐治疗颈肩综合征的护理技术规范。旨在通过标准化技术指南,促进中医适宜技术在处理此类复杂软组织损伤领域的深入发展与创新融合,实现传统拔罐疗法与现代医学康复理论的有机结合,从而为患者提供一种更为安全、自然且副作用小的治疗新途径。
深圳市中医推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于2025年1月17日向深圳市标准化协会秘书处提出团体标准《易罐治疗颈肩综合征护理技术指南》立项申请。根据《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家评估审核,同意《易罐治疗颈肩综合征护理技术指南》审核通过,现予以批准立项。请有关单位尽快开展工作,征集参编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
2025年1月17日
各有关单位:
随着国内外积极推广基于抗逆转录病毒疗法(ART)的HIV防治策略以及相关药物的广泛应用,艾滋病死亡率已经显著下降,同时感染者的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也得到了大幅改善。但随之产生的HIV-1耐药性问题也日益突出,成为全球HIV防治工作的重大挑战。基因型耐药检测是目前广泛应用的HIV-1耐药检测方法,其中的关键步骤是对病毒编码药物靶标的基因序列进行耐药突变分析,通过与参考序列的比对确定耐药基因突变。中国作为HIV-1非B亚型流行的主要地区之一,其毒株结构以CRF01_AE、CRF07_BC等新型重组亚型为主,与欧美的B亚型毒株在基因序列及耐药特征上存在显著差异。现有的检测技术和数据库多以B亚型为基础开发,无法全面覆盖我国流行的毒株特点,限制了精准诊断与个性化治疗的实现,因此迫切需要制定实用的技术规范,统一方法、步骤和结果判断,使我国HIV-1基因型耐药检测有据可依。
基于上述背景,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联合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多家单位共同向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基于聚合酶基因序列的HIV-1耐药突变分析技术规范》的立项申请。
根据联盟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秘书处已对《基于聚合酶基因序列的HIV-1耐药突变分析技术规范》开展查新工作,均符合立项要求,并于2025年1月13日提交联盟执行委员会立项审查。经联盟执行委员会投票表决,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基于聚合酶基因序列的HIV-1耐药突变分析技术规范》审核通过,现予以立项。
请各编制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编制和研究工作,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