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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AI智能眼镜标准体系建设研究”项目启动会顺利召开

         2026年6月5日下午,由深圳市标准化协会承办的“深圳市AI智能眼镜标准体系建设研究”项目启动会顺利召开。该项目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旨在系统研究深圳市AI智能眼镜产业的标准化发展路径,围绕标准缺失问题,研讨标准体系框架及实施路径,以标准化工作推动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局、世界人工智能眼镜联盟、世界超高清视频产业联盟(UWA)、深圳市AI眼镜产业联盟、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荣耀终端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海信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雷鸟创新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道尔云有限公司、深圳市芯视佳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慧明眼镜有限公司、深圳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有限公司、北京银联金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诺恒管理策划有限公司、广东省终端快充行业协会等政府单位、重点企业及机构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伊始,深圳市标准化协会秘书长但丹就项目立项背景、研究意义及预期成果进行了系统介绍。但丹秘书长指出,AI智能眼镜作为新一代智能终端的核心品类,正加速从概念验证走向规模化落地,成为AI产业最具增长潜力的赛道之一。深圳拥有从芯片研发、光学设计到整机组装、场景应用的全产业链闭环,已集聚一批行业领军企业与品牌,产业基础雄厚。但行业仍面临标准缺失、技术规范不统一、生态碎片化等共性问题,亟需构建系统完善的标准体系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本项目将完成《深圳市AI智能眼镜标准体系建设研究报告》,立足产业实际,构建一套科学、前瞻、适用的AI智能眼镜标准体系,为后续标准制修订提供方向指引。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秘书长 但丹)

         随后,会议围绕标准体系框架构建、研究路径规划、任务分工安排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会议明确,标准体系将涵盖基础通用、核心技术、产品质量、行业应用、安全合规等多个维度,系统梳理国内外发展现状,全面分析深圳产业优势与短板,形成具有指导性、操作性的标准化成果。项目计划于2026年10月世界标准日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正式发布研究报告,并在后续开展广泛宣贯与应用推广。

         本次启动会的召开,标志着“深圳市AI智能眼镜标准体系建设研究”项目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下一步,项目组将认真梳理并吸纳与会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框架与研究方案,按照既定计划有序推进各项研究任务,力争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深圳AI智能眼镜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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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团体标准发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 号)和《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由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深圳市世和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协会、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佳保安全职业培训学校、深圳天九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大合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制定,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归口的团体标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经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

 

附件:

1.关于批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团体标准发布的通知

2.《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团体标准发布公告

3.《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发布稿)》

4.《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发布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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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正式发布

       2026年6月8日,深圳市标准化协会正式发布通知,批准团体标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T/SZAS 110—2026),并于2026年6月15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发布填补了深圳市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规范方面的标准空白,标志着深圳市在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本标准由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提出,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归口管理,联合深圳市世和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协会、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佳保安全职业培训学校、深圳天九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大合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起草,凝聚了安全生产监管、技术服务、行业协会等多领域专家的智慧与实践经验。

       当前,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在协助政府监管、服务企业安全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服务要求与评价标准,不同机构在服务能力、服务流程、服务质量上存在明显差异,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团体标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要求》应运而生,聚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关键职责与服务环节,系统规定了服务机构的基本要求、场所要求、人员要求,以及合同管理、服务实施、成果验收、档案管理等服务要求,并提供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安全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实战演练、安全培训六大类常见服务事项的详细服务流程,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协调性与可操作性,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引和建设依据。

       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引导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建立公平、有序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同时,也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统一的评价依据,强化对服务机构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效能。

       标准发布后,各起草单位将协同推进标准在各级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中的宣传培训与落地应用,切实发挥标准的引领与支撑作用,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质量,助力构建安全、规范、高效的安全生产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