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关于团体标准《车用甲醇制氢发电系统技术要求》复审结果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会标准项目部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团体标准《车用甲醇制氢发电系统技术要求》进行了复审工作,复审结论经深圳市标准化协会秘书处评估审定,确认废止,现予公告。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复审结果表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复审结论

1

T/SZAS 8—2020

车用甲醇制氢发电系统技术要求

废止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

2024年12月10日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关于团体标准《车用甲醇制氢发电系统技术要求》复审结果的公告_已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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