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团体标准《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范》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安全生产培训是提高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水平、预防各类事故的有效途径。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现行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要求,切实提升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与规范操作行为,当前亟待结合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防控特点,系统梳理并分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性与急迫的培训需求,制定科学、合理、完善的安全生产培训大纲,明确培训总体要求、核心内容及考核标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全流程,确保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全面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与实操技能。

       基于以上原因,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向深圳市标准化协会秘书处提出团体标准《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范》的立项申请。

       根据《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专家评估审核,同意《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范》审核通过,现予以批准立项。

       请有关单位尽快开展工作,征集参编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关于批准团体标准《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范》立项的通知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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