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城市场景民用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快递(寄递)运行通用要求》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城市间物流需求旺盛,低空经济发展基础良好。随着低空经济纳入国家战略,大湾区内地城市已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试点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然而,粤港澳三地在空域管理、运行审批、监管规则等方面存在制度差异,城市场景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运行面临标准缺失、规则不统一、监管互认难等现实问题,企业跨区域运营合规成本高、协同效率低,制约了产业规模化发展。

         为解决上述痛点,由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联合丰翼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澳门低空经济协会、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向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城市场景民用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快递(寄递)运行通用要求》立项申请。根据联盟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秘书处已对《城市场景民用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快递(寄递)运行通用要求》开展查新工作,符合立项要求,于5月26日提交联盟执行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查。经联盟执行委员会投票表决,于6月3日同意予以立项。

请各编制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编制和研究工作,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关于批准《城市场景民用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快递(寄递)运行通用要求》大湾区团体标准 立项的通知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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