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大湾区团体标准《智慧园区物业管理 服务规范》参编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在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城市空间和产业升级矛盾日益凸显,实现城市功能和产业功能融合成为大城市发展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在此背景下,“工业上楼”成为城市空间优化拓展、产业升级发展新模式。各地智慧园区的建设步伐加快,产业优势进一步聚集。智慧园区物业管理服务为园区的良好高效运营提供了重要的服务保障,目前尚无统一的团体标准对智慧园区物业服务进行规范,规范智慧园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紧跟国家对智慧园区建设和管理的政策趋势,规范“工业上楼”项目及智慧园区物业管理项目,提升智慧园区整体运营水平,根据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发布的“关于批准《智慧园区物业服务规范》大湾区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要求,由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牵头、联合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创研城市管理服务技术研究院等单位起草的大湾区团体标准《智慧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规定了智慧园区物业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要求、评价与改进,适用于粤港澳大湾区内智慧园区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为提高标准编写质量,增加标准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扩大标准的影响力,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广泛征集标准起草组成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起草单位信誉良好,并且重视标准化工作,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起草人熟悉标准相关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专业素养,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

      (一)参编单位列入起草单位名单;

      (二)参编单位指定的标准起草人列入标准起草人名单;

      (三)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能够共享本单位在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提供给起草组参考;

      (四)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义务

      (一)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积极参加相关调研,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三)为标准编制调查研究、起草研制等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联系方式

      欢迎各单位积极踊跃报名,并填写《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见附件),于 8 月 30 日前发送至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谢泽宇 18565803638 侯晓丹 18818279509

      电子邮箱:413865958@qq.com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4 年 8 月 8 日

      关于征集大湾区团体标准《智慧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参编单位的通知_已签章

      附件: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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