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智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老龄化进程持续加快,智慧养老机构、智慧养老社区作为重要服务载体,智能适老设备作为核心配套,在提升养老服务智能化、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保障老年人安全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但目前养老服务领域仍存在部分关键标准供给不足、跨区域规则衔接不畅等问题,已成为制约行业提质增效和区域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瓶颈。

         此前,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已于2026年5月9日至6月12日就《智慧养老社区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智慧养老机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两项团体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合各单位及专家反馈意见,起草组对两项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其中,《智慧养老社区评价规范》更名为《智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评价规范》,《智慧养老机构评价规范》名称保持不变,内容均已同步优化。

         为进一步提升标准科学性、适用性,现再次将《智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智慧养老机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2项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8月29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邮件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负责人。
特此函告。

 

联系人:王星瑶

联系电话:18026942267

邮箱:SZAS_1983@163.com

 
附件:

1.《智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2.《智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智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4.《智慧养老机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5.《智慧养老机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智慧养老机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7.关于征求《智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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