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老龄化进程持续加快,智慧养老机构、智慧养老社区作为重要服务载体,智能适老设备作为核心配套,在提升养老服务智能化、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保障老年人安全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但目前养老服务领域仍存在部分关键标准供给不足、跨区域规则衔接不畅等问题,已成为制约行业提质增效和区域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瓶颈。
此前,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已于2026年5月9日至6月12日就《智慧养老社区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智慧养老机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两项团体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合各单位及专家反馈意见,起草组对两项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其中,《智慧养老社区评价规范》更名为《智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评价规范》,《智慧养老机构评价规范》名称保持不变,内容均已同步优化。
为进一步提升标准科学性、适用性,现再次将《智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智慧养老机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2项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8月29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邮件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负责人。
特此函告。
联系人:王星瑶
联系电话:18026942267
邮箱:SZAS_1983@163.com
附件:
3.《智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7.关于征求《智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
2026年7月29日